1.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2.工资制度?

3.1月2号入职工资怎么算

4.基本的工资制度有哪些

员工工资制度_员工工资制度范本

职工薪酬制度由一般规定、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组成。

1、一般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2、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3、补助津贴。

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4、加班工资。

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1,薪酬基础和标准设定,员工获得薪酬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达到岗位任职要求,二,按照岗位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表现。但究竟什么是岗位的具体要求,怎样评价完成具体工作的成绩,需要企业人力部门完成编订职位说明书,任职说明及绩效考评指标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

2,薪酬结构和薪酬设计,基干职务说明书和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起来的薪酬制度,一般而言包括固定薪酬+业绩薪酬+等形式。古定薪酬设计必须使员下薪酬水平保证相对的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

3,员工发展和薪酬提升,合理的薪酬体系要能推动员下薪酬水平不断上升。人力部门必须明确不同岗位的职业发展路线,完善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竞争上岗或进一步提升的机会。

4,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工资制度?

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条例执行,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等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一)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保护费;

 (三)费;

 (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五)生育费;

 (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六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第七条市、区人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第十条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制作工资支付表。

 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

 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员工对工资清单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账户。

 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员工死亡的,工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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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号入职工资怎么算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部。

基本的工资制度有哪些

1月2号入职的工资计算主要依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

一、薪酬制度与劳动合同

首先,入职员工的工资计算应遵循公司的薪酬制度。薪酬制度通常会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各项薪资构成,以及相应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同时,劳动合同也是确定员工薪资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员工的薪资水平、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关键条款。

二、当月工作日天数

在计算1月2号入职员工的工资时,需要考虑当月的工作日天数。由于1月2号并非当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因此需要确定从入职日到当月月底的工作日天数。这个天数将作为计算工资的基础。

三、考勤情况

考勤情况也是影响工资计算的重要因素。如果员工在入职后有请、迟到、早退等考勤异常情况,公司可能会根据考勤制度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在计算工资时,需要扣除或增加因考勤异常而产生的薪资变动。

四、工资计算方式

具体的工资计算方式可能因公司而异。一般来说,可以根据员工的日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当月应发工资。同时,还需要考虑其他薪资构成部分,如绩效奖金、津贴等,按照相应标准和计算方式进行累加。

综上所述:

1月2号入职的工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薪酬制度、劳动合同约定、当月工作日天数以及考勤情况等因素。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公司而异,但一般应遵循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考虑其他薪资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小时工资制可按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制度有四种,具体如下

1、根据其特征不同可分为工资等级制度、工资升级制度、工资定级制度;

2、根据其地位不同可分为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制度;

3、根据其对象不同可分为机关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企业单位工资制度等;

4、根据其特点不同分为绩效工资制度、能力工资制度、资历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制度和结构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