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实施办法

2.如何选举工会会员代表

3.工会选举达到人数多少以上有效

4.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5.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工会选举法定人数_工会选举法

法律分析:1、工会会员代表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可以直接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2、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实施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是经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

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不得指定会员代表。选举单位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会员代表候选人,召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的大会,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差额率不低于15%。

会员代表的选举,一般以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进行,两个以上会员人数较少的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可作为一个选举单位。会员代表由选举单位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级较多的单位,会员代表可由下一级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代表的职能

一些企业无视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安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保护,甚至限制职工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以致引发恶性安全事故和职工群体件,影响社会稳定。

对此,工会有责任及时反映情况,并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就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进行交涉,使企业予以纠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新《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取措施予以纠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会

如何选举工会会员代表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没有明确规定的实施办法,一般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自己制定。给您个样本参考:

XXXXXX工会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团主持。

三、工会第X届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提出候选人X人,差额比例为5(-10)%,差额人数为X人。

工会第X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

四、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提议名单,报请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正式选举。

五、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在职会员,都有被选举权。列席代表不参加选举。

六、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始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由大会团根据选举情况提出意见,提交代表讨论,决定补选或不再补选。

七、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两张选票,均一次投入票箱,分别记票。

八、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负责制作,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就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划“X”,如另选他人,就在划“X”候选人姓名下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内划“O”;空格内既不划“O”,也不划“X”的为弃权票,投弃权票后,选举人不能另选他人。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所填选票全部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所填选票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在大会团领导下,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有大会团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X名,由大会团指定。两个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记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大会设票箱一个,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执行,由大会执行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三、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报告计票情况,由大会执行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本次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均用举手表决方式。

十五、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大会团,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团临时决定。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工会选举达到人数多少以上有效

法律分析:工会会员代表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可以直接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和10%。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或组织员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团主持。大会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副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工会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担党中央、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工会字xx号《关于工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xx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执行和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二,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工会委员7人,其中工会1人,委员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和财务委员等)。

 三、具体工作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从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分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生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元月24日前)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工会由我公司行政副职兼任,由公司党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处室推荐意见,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产生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审核,并进行公示。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处室2人,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最终产生13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二)会员大会准备工作(元月30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拟定会员大会程序,并将会议程序和候选人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则继续推选其他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准备好选票。

 (三)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元月15日前)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当场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为更好使工会委员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选举应参考以下原则:每个处室有1位委员;充分考虑行政级别、年龄阶段、男女比例、非党员比例;工作热情高,能够积极反映群众意见。

 (四)将换届选举情况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批。(元月22日前)

 (五)审核通过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正式开始开展工作。(元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全体会员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整个选举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XX市中心血站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证工会组织的合法,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增强工会活力,使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为圆满完成我站工会、副及委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举原则:

 1、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调动会员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工会委员会将选出、副各1名,工会委员2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5)工会、副,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选举程序:

 1、根据工会、副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由上一届工会公开推荐工会、副委员候选人各2-3名,工会委员候选人3-4名。

 2、报站办工会讨论通过。

 3、前工会委员会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工会会员大会对工会、副及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分别进行民主选举。

 4、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报单位党组织审查。

 5、候选人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评选结果上报上级总工会审批。

 6、接到总工会的批复后,再按照法定民主程序进行正式选举。

 三、具体选举办法:

 站党支部组织负责选举工作。工会具体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报市总工会。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大会选举工作,由 主持。

 3、选举大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或会员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选举大会。

 4、选举时,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5、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排列。对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如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O?。划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清楚,符号正确。

 6、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人数;如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不再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提请选举大会通过,监票人可参与选举,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大会进行监督,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法律分析:1、宣传发动。公司党办、工会在选举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2、根据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由各子公司组织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酝酿讨论提出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名单。产生的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可高于下达本单位职工(会员)数1-3名额的比例进行控制。3、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可用无记名投票与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直选。

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