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农产品购平台有哪些

2.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3.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应该怎么抵扣呢?

农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简单_农产品购销

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定有:

1、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2、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3、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4、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第四条

国家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银行农产品购平台有哪些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2022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1、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情形一: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关于“化肥”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情形二:

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主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优惠内容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其中,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1、郑州商品(ZCE):郑州商品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我国第一家期货,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一家期货,交易的品种有强筋小麦。

2、天下农商是一个专业的服务于农业的互联网平台,目前涵盖了蔬菜,水果,水产,粮油米面,农资农机,种苗,禽畜肉蛋,农副产品,土特产等。

3、民生农场联名借记卡:市民通过民生农场权益服务平台一站式购优质农产品。

4、青岛农商银行在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率先推出的丰收e宝,可为农产品购销提供订单管理、支付结算、库存管理等服务。

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应该怎么抵扣呢?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第1款,农、养、林、牧、水产等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其初级农产品的增值税可以免征。农产品为《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所列的第一类农业产品。

一般纳税人购入,按照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按9%的税率进行抵扣。一般纳税人向农户购买农产品时,其进项税额是根据农产品销售上标明的价格来确定的。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若其对外销售额的增值税为9%,则其扣除额自然也为9%。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肉、蛋、菜等免税农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农产品(包括肉类、蛋类、蔬菜)在流通过程中均不征收增值税。卖方和买方都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从其他生产者手中购置农产品。一般纳税人销售不能享受免税的农产品,以9%的税率缴纳税款;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能享受免税的农产品,以3%的价格缴纳税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征增值税的粮食和大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的。

一般纳税人向上述三种类型的生产企业购进的农产品,可以按照增值税专用上标明的价格,在其销售收入中扣除9%或10%。

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有哪些?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其自身生产的农产品给予免税,而销售对外购买的农产品则不给予免税;

2、节育药物和工具;

3、古老的图书用具;

4、直接进行科研、实验、教学等工作的进口仪器、器材;

5、由外国、国际机构无偿提供的进口材料、设备(外国公司、外国公民除外);

6、为残疾人提供特殊用途的产品,由其所属机构直接进口;

7、自然人将其所用之物件出售。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主要免税项目。

1、以批发、零售方式经营蔬菜的纳税人,不征收增值税;

2、除大豆粉之外,其它粉状饲料制品不征收增值税;

3、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础节目维护费、农村地区的有线电视基础节目维护费免收增值税;

4、对城镇公用用水单位征收的水税,其相应的水费,不征收增值税。

普通纳税人从小规模购买的农产品可分为两种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为自产自销,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开具自产自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普通)。一般纳税人取得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后,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可抵扣进税额=自产自卖农产品销售金额×9%,用于深加工的,也可加计扣除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不是自产自销,而是按照税法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

一般纳税人取得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后,可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扣除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增值税专用,不含税额×9%,用于深加工,可加计扣除1%。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不属于自产自销,如果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税率为1%,则只能按照注明的税率抵扣;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则不可抵扣进项税。

农民不为自己从农民手中购买的农产品开具,但购买者为购买农产品向农民开具。(部分地区不提供此类)农民销售自己的农产品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一般免税。从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购买自产农产品,并获得农场、农业合作组织等开具的农产品销售。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自产农产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因此,农产品购销上只有“购进价”,不含税。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可以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

如果企业经常向个体农业生产者购买自己的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购买农副产品的,并在购买时自行开具。或者,可以到税务局申请由农业生产者代开免税销售票据。企业开具的农副产品购和税务局开具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均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