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论知识_教育理论
教育理论是由教育概念、教育命题和一定的推理方式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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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自然包括教学理论),作为一个名词,它泛指人们有关教育(教学)的理论性认识。所谓理论性认识是指一种认识的结果,它是理性思考的产物,以概括、抽象判断(程度可以不同)为其共同特征,而概括、抽象的层次与类型的差异则构成其内部的层次和类型。
也有学者认为,教学理论就是对教学实践活动进行理性思考的产物。第二种观点把教学理论看作教学论,界定为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认为教学理论是研究教学情景中教师引导、维持或促进学生学习的行为,构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解释框架,提供一般性的规定或处方,以指导课堂实践的一门学科。
既是一门理论科学,也是一门应用科学,它既要研究教学的现象,问题,揭示教学的一般规律,也要研究利用和遵循规律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方法策略和技术。它既是描述性的理论,也是一种处方性和规范性的理论。
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是传统教育理论的代表。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科学第一步工作是先发现教育的最高目的,而后寻求达成这种教育目的的工具。他以所研究出的心理学、学以及形而上学,来指导其教育理论,并以学为其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杜威以其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理论为基础全面阐述了他的实用主义的教育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教育本质。杜威在自己的教育理论中从各种不同角度,多方面且反复地论述了教育本质问题。他关于教育本质的观点,基本可以用他提出的三个重要论点来加以概括,这就是:“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继续不断的改造”。
(2)关于教育目的。杜威从多方面论述过教育目的问题,而最重要的是他关于“教育无目的”的论述。
(3)关于教学的基本原则。杜威教育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是他的教学理论,而“从做中学”又是他全部教学理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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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从实用主义的哲学观出发进行论述,他认为,从人类经验的传递和延续来看,教育是社会继续存在的条件;从人类经验的交流来看,教育是社会共同生活的基础,只有使教育和社会生活实践联系起来,教育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此,他提出了“教育及生活”,主张教育应当是生活本身的一个过程而不是未来生活的准备,要求学校把教育和儿童眼前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教会儿童适应眼前的生活环境。
杜威希望在使儿童学习前人知识和参与实践之间,即在直接经验的学习和间接经验的学习之间,找到一种“保持恰当平衡的方法。”
杜威把儿童“通过参与成人做的事去学习”称为间接的教育(即直接经验的学习),把“对青少年进行深思熟虑的教育”称为正式教育(即间接经验的学习)。
他认为,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知识不断增长积累,“没有这种正式的教育,是不可能将复杂社会的全部和成就传递下去。在这种正式的教育中,儿童由于掌握了书籍和知识的符号,也就为他们开辟了一条获得知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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