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规定要向单位提供什么手续可以申请休探亲?

2.探亲申请条件

3.军嫂探亲申请书范文

4.香港探亲申请书怎么写

5.夫妻探亲申请书怎么写

探亲申请报告_探亲假申请

探亲休首先要注意弄清楚什么职工可以申请休探亲,并不是所有人员都可以休这个期的。探亲是针对于工龄满一年的,且夫妻分居两地或者与父母分居两地,又无法利用公休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职工,可以享有带薪休探亲。而且要注意的是这个探亲只是针对于在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如果你在私企或者外企工作,那么这个探亲是要看具体的公司规定的。

第二点,探亲休需要注意的是要弄清楚你可以休多长时间。根据你要探亲的对象不同,所能申请休探亲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你还没有结婚,你和父母分隔异地,那么你可以申请探亲来探望你的父母,每年一次,每次20天,这20天包含法定节日在内。就是说,你休息的这20天如果包含了法定日,那么也不再额外追加法定日的休息。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你是已婚人士,你们夫妻分居两地,无法时常见面,难解相思之情,那么你可以申请探亲来探望你的配偶,每年一次,每次30天。同样,这30天是包含法定节日在内的。你不可以把这30天分开休息,申请探亲就是一次性休30天。

还有一种情况,你婚后和你的配偶在一个城市,但是却和你的父母天各一方,无法时常照顾到父母,那么也有申请探亲的权利。每四年有一次探亲,每一次20天。?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你打算申请休探亲,那么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你要提前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备一下比较好,以便于能把工作提前安排得当。因为毕竟探亲的时间较长,如果你没打招呼突然地在第二天就离开工作岗位了,那么对于你的搭档或者其他同事可能是个巨大的压力,会让他们措手不及。

国家规定要向单位提供什么手续可以申请休探亲?

根据《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须具备相关条件:一是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待遇;二是时间条件,需工作满一年;三是事由条件,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其中“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亲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探亲的期限

《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一次,20天。探亲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上述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期间探亲;如果休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的天数。

探亲申请条件

书面请条

1、一是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待遇,

二是时间条件,需工作满一年,

三是事由条件,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一次,20天,探亲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述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婚、产等,但生活中这些权益并不都能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劳动保障制度的依法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4、亲工资及探亲路费计算基数,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级别、基础与工龄工资,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奖金,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奖金,事业单位职工。

扩展资料:

一、《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一次,20天。探亲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上述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期间探亲;如果休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的天数。

二、各省又有细则:

新疆按照 《新人发字[2001]2号》规定,婚后探亲三年一趟,比国家规定少一年。其它还包括职工在退休前可享受一次探望自己的子女、兄弟姐妹等其它地方规定。

三、待遇规定

《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期和路程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的规章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日、探亲、婚丧、女职工产等期。

百度百科-探亲

军嫂探亲申请书范文

法律分析:《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法律依据:《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香港探亲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本人家住安徽省凤阳县王家镇,离上次探亲回家已经一年多了。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节就要到了,本人想回家探望父母,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探亲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休探亲x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法律依据:《中国内务条令》

第五条 中国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实践人民军队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第八条 中国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军队的条令、条例统一内务建设和规范军人行为,实施科学管理,建立正规秩序,增强军队的组织性、性、准确性、纪律性,保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第二十二条 中国军官的基本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积极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现代作战指挥能力,坚决完成作战任务;

(四)精通本职业务,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五)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装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六)尊重士兵,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处处做士兵的表率;

(七)热爱人民群众,尊重人民;

(八)严格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案件。  

第二十三条 中国文职干部按照本条令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 军官和文职干部的专业职责,由有关条令、条例规定。

夫妻探亲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主观:

探亲请申请书内容如下:探亲条(交财务处)姓名单位去向事由(未婚探亲、探配偶、已婚探父母)探亲天数路程天数请起止日期销时间。部门领导签名年月日探亲请条格式范本探亲条(交人事处)姓名企业去向事由(未婚探亲、探配偶、已婚探父母)探亲天数路程天数请起止日期销时间。部门领导签名年月日探亲条(交财务处)姓名企业去向事由(未婚探亲、探配偶、已婚探父母)探亲天数路程天数请起止日期销时间。部门领导签名年月日人事处盖章正文(请缘由、起止日期及天数)如:因......需要请,请时间自2006年x月x日至2006年x月x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下款(标在右下)...............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

法律分析:申请书内容由以下几点:1、姓名单位去向2、事由3、请起止日期4、销时间

法律依据:《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期为30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一次,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一次,期为45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一次,期为20天。探亲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上述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期和路程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